按照中国传统习俗,人名是忌讳用红色的。因为用红笔书写别人的名字是犯忌的。具体如下:
1.过去皇帝批奏折是用朱红色的笔来指示称为朱批,其他人是不能用红色作批示的;
2.古代对被判决死刑的人会用红字书写其押号;
3.墓碑上死者的名字通常用红色描红,如果用红色写人名字是诅咒别人去死的意思。
出于忌讳,古代用红笔写名字表⺬死刑罪犯,书信用红笔写名字,表⺬断交,已故之人在墓碑上用红笔写其名字。
其实红色是人心向往的颜色,可是在古代封建社会的时候,往往都是被判死刑的人名字是用红色写的,沿用几千年人名就是忌讳用红笔写名了,所以用红笔写人名是人都忌讳的。
这是自古至今的忌讳,在古代判一些人死刑的时候用红笔写,也只有皇帝可用。
另一个意思是只有去世的人名才能用红色写,多见于墓碑上,有时是两人断交用红色写。谢谢大家:!
去世的人才用红笔写,活着的人是不可以用红笔写的,不吉利!